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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及接收站工程(不包括SCV装置)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公开
已有 886 个人阅读了此文章 发布日期:2024-10-09 08:00:50
  我公司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码头及接收站工程主体工程及环保工程已于2023年9月全部建成,主体和环保设施竣工调试日期为2024年10月9日至2025年10月8日。根据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》(国务院令[2017]第682号)以及《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》(国环规环评[2017]4号)要求,现将本工程竣工环保验收信息向社会公开,我公司将依法积极开展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。项目基本情况如下:

1、建设单位

  北京燃气集团(天津)液化天然气有限公司

2、项目基本情况

  码头及接收站工程建设内容及规模:建设接收站一座,包括建设2座20×104m3LNG储罐、8座22×104m3的液化天然气储罐以及浸没燃烧式气化器(SCV)(此次验收不包括SCV装置)、开架式海水气化器(ORV)、取水口、排水口等,远期预留2座20×104m3LNG储罐用地;建设可靠泊1—26.6万方LNG船的专用泊位1个、工作船泊位2个,设计接卸能力为500×104t/a;近期不考虑船功能条件下,LNG泊位通过能力为632.5万吨/年~671.2万吨/年;项目建成后,LNG装车能力为170×104t/a,最大气化外输能力为6000×104Nm3/d。

3、项目建设情况

  2021年4月25日,“北京燃气天津南港LNG应急储备项目”配套码头工程开始建设;2023年9月,本项目码头及接收站工程完成建设;本项目于2023年9月开始第一次调试,因SCV装置不具备验收条件,未完成竣工验收。经与环保局沟通,本次验收不包含SCV装置。

4、公示期间建设单位联系方式

  联系人:穆工 
  电 话:18100109761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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